烟台公益 发表于 2018-5-22 15:26

芝罘区住建局践行以案释法 提升普法实效

  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切实加强住建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芝罘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住建局全面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
  “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和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本身即是执法机关的一次机遇和挑战。传统的普法模式,是一种单向性、灌输式的知识传播,普法主体与对象缺乏有针对性的交流,因此效果并不显著;而“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则是一种双向性、参与式的知识互动、普法的过程,也是转变执法机关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的过程,从以往的关门办案转向释法说理,及时消解和回应行政相对人、社会公众的困惑与疑问,同时接受行政相对人、社会公众的监督。因此,以案释法并不仅仅是一种普法形式的探索,更是执法机关转变执法理念、提升业务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回应社会关切的必然要求。
  区住建局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结合正在办理的典型案例,向社会公众释法说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法治意识。通过适应开放透明的执法环境、实行平等互动的普法形式,更好地赢得社会公众的信赖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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