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烟台 发表于 2018-11-16 09:55

芝罘区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莉丽)为解决好残疾人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近年来,芝罘区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和质量。
  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属于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可以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持续时间达6个月以上的重度残疾人可以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自2016年起,我区实行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符合标准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分别按照100元/人/月和9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补贴,并于2017年,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一、二级听力、言语和多重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范围。自2016年以来已累计拨付资金2000余万元。今年,已发放“两项补贴”640余万元,其中为符合条件享受护理补贴的4800余名残疾人发放补贴近430万元,为符合条件享受生活补贴的2100余人发放补贴21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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