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烟台 发表于 2020-4-29 09:32

烟台市对新媒体账号进行备案

为促进新媒体运用与发展,更好地为新媒体运营者提供支持和服务,烟台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19年12月推出了“烟台市新媒体账号备案平台”电脑端,受到广大新媒体运营者的一致好评。本着流程再简化、手续再简单的原则,今年市网信办又研发推出“烟台市新媒体账号备案平台”移动端,让广大网民享受到“掌上办”带来的便利。
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要求,符合以下任何一条的第三方平台账号(例如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抖音号、快手号、网易号、搜狐号、凤凰号、知乎号等所有具有媒体属性和舆论动员功能的网络传播账号)即在备案范围。具体包括:烟台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央省属驻烟单位,个人和公司开设的;账号名称包含烟台或县市区名称(别称)或其他有显著本地特征的;账号主要推送烟台及各县市区信息内容的;账号注册人或机构属地在本市范围内的。
备案人可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烟台市新媒体账号备案平台”移动端完成备案。对参与备案的新媒体账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统一颁发“烟台市新媒体账号备案电子证书”。之前已经备案过的新媒体账号无需再重复备案。希望广大新媒体账号运营者积极参与备案,依法依规运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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