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92353205 发表于 2022-2-17 08:55

保持反腐政治定力要做好“三篇文章”

      刚刚过去的2021年,“打虎”取得“喜人”成绩:25名中管干部落马,其中正部级干部2名、副部级干部17名;2022年伊始,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谢计、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希斌、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杨小平等相继落马,不断向我们传递着正风肃纪步履不息、反腐政治定力不减的强烈信号。***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要保持反腐败政治定力,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战略目标”,更是彰示了反腐绝不能有松松劲儿、喘口气儿的想法,反腐决心必须要坚如磐石、反腐脚步永不停歇!      做好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第一篇文章。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有着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等权力,这些权力一旦逾越制度框架,发生滥用或履行不好,必然会触碰党纪“红线”、触犯法律“底线”。“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不断完善制度漏洞和盲区,弥补可能滋生腐败的漏洞,把手中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规范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才能自觉把“两个维护”具体化为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的全过程,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增添助力。            做好有效发挥监督职责的第二篇文章。前不久播出的电视专题片《零容忍》收录的案例中,腐败分子在案发后无一不痛心疾首、痛哭流涕、悔恨不已,诸如此类还有很多的腐败案例都有可能发生在我们身边,如果我们能真正发挥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这一基本职责,是不是可以挽回更多干部使其回归正途,党内政治生活也会更加风清气正?对此,我们纪检监察干部不能充当“老好人”,不能把“保平安”当做底线,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发现,该督促整改的要尽早督促整改,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纠正,精准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惩前毖后,真正履行好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责。      做好牢固拒腐防变思想堤坝的第三篇文章。“忘记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初心,背弃了法律信仰,对组织的要求置若罔闻,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顶风作案……”一名年轻纪检监察干部留置期间在忏悔书中写道。思想滑坡、迷失自我、背离初心,最终腐化堕落,是绝大多数腐败分子滑入犯罪深渊的最根本原因,这也时刻警醒我们每个人都要把好思想之舵,始终保持对“腐败”“围猎”的警觉,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而涵养这一思想自觉,还要依靠廉政教育常态化的同向发力,通过通报典型案例,持续传导压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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