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烟台 发表于 2024-9-26 09:58

【以案释法】停止网络造谣,建设和谐网络环境

【以案释法】停止网络造谣,建设和谐网络环境 典型案例近日,廖某为吸引流量、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某某医院虐婴”谣言信息。该谣言信息迅速引发公众热议,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经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廖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廖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法律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网警提醒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每一位网民都是网络生态的参与者和维护者。通过增强法律意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网民们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有序、和谐的网络环境。同时,积极传播正能量,抵制虚假信息,也是每个网民应尽的社会责任。这样的网络环境不仅有利于个人的成长和发展,更能够促进社会的整体进步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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